My New English Name-Priscilla

2008年8月2日 星期六

這是劉爸劉媽為我這個女兒取的英文名字~~
感謝神~~
讓他們為我取這個英文名字~~
對我來說又有另一層特別的意義
他們真的對我來說是爸媽,
讓爸爸媽媽為我取名字這是何等美的事啊~~
第一次使用這個名字
簽工作契約
介紹自己
真的很不一樣~~
以後這個名字將一直跟著我
不管是生活,工作都是一樣的
包括我未來工作的名片都是使用這個名字~~
不過每當想到Priscilla在聖經中的這個人物
就會覺得很感動,
很榮幸使用這個名字~~
自己似乎也有著某種使命了~~

Priscilla(百基拉)的介紹
使徒行傳十八章一至三節,十八至廿一節,廿四至廿八

一、身家背景

1.名稱︰丈夫亞居拉(Aquila,羅馬字義是︰ 飛鷹),

妻子百基拉(原名 Prisca,暱稱 Priscilla,羅馬字義是︰較小者,或︰有價值)

2.家世/地點︰ 家世不詳,只知道亞居拉生在小亞細亞東北部,黑海沿岸的本都省,

海外猶太人。百居拉似是羅馬人。兩人都有羅馬公民身分,原住在羅馬,

被逐到哥林多,隨保羅去以弗所,后回歸羅馬城,最后與提摩太在以弗所

同工,他們的職業是製造帳棚和皮革。

3.個性︰開放、好學、坦率、熱心、勇敢、助人。

二、時代背景亞居拉、百基拉夫婦所處的時代與巴拿巴相同。

這對夫婦的事跡在使徒行傳出現時,羅馬皇帝是革老丟(主后41-54年),中國東漢初期。當時猶太人已散居世界各地,在羅馬帝國的大城市中都有信徒和家庭教會,福音已逐漸廣傳到歐、亞、非三洲。

三、關系人物四、一生主要事跡

1.出生︰結婚信主,以製造帳棚和皮革為業;可能在哥林多、以弗所均有分店(徒十八1-3)。

2.由羅馬被逐至哥林多后,保羅與他們同住、同業、同工有一年半之久。這是這對夫婦一生中最重要的轉折點(徒十八1-4、11)。

3.與保羅同往以弗所事奉,傳道並建立教會。后接待、教導、推介亞波羅(徒十八18-28)。

4.回羅馬與保羅同工,不顧性命(羅十六3-5)。

5.與提摩太在以弗所教會同工(提后四9)。



五、觀察本課主要經文的史實︰ 亞居拉、百基拉夫婦同心事奉(徒十八1-3、18-21、24-28)

1.時間(when)︰羅馬皇帝革老丟在主后五十年,曾因福音在羅馬城猶太人社區傳揚引起動亂,將猶太人驅逐出境。亞居拉、百基拉夫婦的一生也因這次變動而有新的方向。他們可知的事奉時期在主后五十年至六十二年之間,也就是保羅第二次旅行宣教至羅馬殉道期間。

2.地點(where)︰他們的足跡遍及意大利半島的羅馬,希臘半島的哥林多,小亞細亞西部的以弗所。

3.事奉方式(how)︰

(1)夫妻同心︰搬家、事奉、接待、牧養。

(2)開放家庭︰他們的家就是教會的聚會點。

(3)帶職事奉。

(4)成全初事奉的亞波羅。

六、解釋並歸納亞居拉、百基拉事奉的榜樣

1. 夫妻同工同行的典範 這對夫妻的一生中經歷驅逐、遷居、立業、學習、事奉、設立教會、性命危險等諸多挑戰,兩人均能同心同行同工。他們正是“丈夫愛妻子,妻子順服丈夫”,“二人成為一體”(弗五22-23)最好的寫照。

2. 為事奉而遷居 他們在一生至少四次遷居中,由羅馬至哥林多是被迫的,但一年半后即由哥林多去以弗所,則出於自愿,為了事奉主。后來他們又回到原被迫害的羅馬城,在家中設立教會,為了保羅的命“將自己的頸項置度外”(risk their lives)。 最后又遷去以弗所與提摩太同工。 他們多次跨海長途遷居,不像一般人是為了自己的前途、子女、安全、舒適。這對夫婦可說是“不要單顧自己的事”(腓二4),“不以性命為念”(徒廿24),只“以天父的事為念”(路二49)極佳的見証。

3. 以開放家庭來事奉

(1)接待︰他們先后接待保羅和亞波羅。從兩位傳道人身上可學習聖經和事奉經驗,也了解他們的異象、為人和需要,有助於日后的同工配搭。

(2)聚會︰無論在何處,他們的家都是聚會點,是事奉、敬拜、牧養、造就的地方。他們在家中的事奉不僅幫助眾信徒,對自己的子女也會有深遠的影響。(注︰聖經中未記載他們是否生兒育女。)

4. 帶職事奉 他們一面製造帳棚、皮革,藉以養生;一面在教會中積極投入事奉,與傳道人密切配搭。身為帶職事奉者,他們在聖經真理的認識上也深入透徹,不因自己不是全職事奉者而怠惰。

5. 成全初事奉的傳道人 他們在以弗所時,曾接待亞波羅。亞波羅是猶太人,生長於埃及亞力山大城。他極有口才,是旅行布道家,心裡火熱,放膽講道;但他的信息只根據舊約聖經及施洗約翰悔改的道理,對聖經和聖靈的洗不夠了解。* 施洗約翰的洗禮(徒十八25)和聖靈的洗有何不同? 約翰的洗(見太三1-16;可一1-16;路三1-18;約一6-9、15、19-34;三22-30)是約翰信息的總結,強調認罪悔改;如舊約先知一般,注重遵守律法,靠行為稱義。約翰的洗只是啟蒙性和預備性的,可引人到主耶穌面前,但不夠完備。 聖靈的洗則強調罪人必須藉著主耶穌舍命流血所立的新約(林前十一25),靠著聖靈的工作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(約十六8),才能夠因信稱義,蒙恩得救(徒十八27),並有聖靈的果子由內在生命中活出來(加五16-26)。 亞居拉、百基拉夫婦不僅幫助亞波羅更認識神的道,而且鼓勵他去亞該亞,並推介他。后來亞波羅成為初代教會中極有力的布道者和教會牧者。

6. 夫妻排名的次序 在新約聖經中有六次提到這對夫妻的名字,其中有四次妻子百基拉的名字排在前面(徒十八18-19、26;羅十六3;提后四19)。在當時夫妻同時被提名字已極罕見,妻子的名字排前更是不尋常。為什么聖經中如此排名?聖經學者雖有幾種解釋,“但最合理的原因可能是︰百基拉比丈夫更有恩賜,在教會中常常扮演比丈夫更重要的角色。但似乎這並不影響他倆的感情、默契及同工的能力。”(見《聖經中著名的夫妻》,180頁)。這是夫妻間“不嫉妒、不自夸、不張狂”(林前十三4)極好的寫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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